超級富豪 黃仁勛 是怎么在美國避稅80億美元的
據《紐約時報》日前報道,現年61歲的黃仁勛不僅是一位工程天才和硅谷偶像,同時也是全球市值第二大公司英偉達的掌舵者,該公司所生產的芯片為眾多人工智能系統提供支撐。得益于英偉達股價飆升,黃仁勛的凈資產高達1270億美元。
理論上,當黃仁勛去世時,他的遺產需向美國政府繳納相當于其凈資產的40%作為稅款。但據已披露的證券和稅務文件顯示,黃仁勛通過一系列復雜的避稅策略,成功地將自己巨額財富中的大部分以免稅方式轉移給家族。值得注意的是,黃仁勛為其家族節省的稅款約為80億美元,這可能是美國歷史上數額最高的避稅案例之一。
黃仁勛所采用的財富保護策略,在超級富豪群體中已蔚然成風。對公開證券文件的深入分析顯示,私募股權巨頭黑石集團創始人蘇世民(Stephen A. Schwarzman)、Meta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馬克·扎克伯格(Mark Zuckerberg),以及谷歌、Coinbase、禮來、萬事達和AMD等多家知名企業的高管們,都已將數十億美元的資金轉移到特定的金融工具上,以此規避聯邦遺產稅。
這一現象僅僅是遺產稅制度被逐漸侵蝕的一個縮影,該稅種本就僅針對美國極少數富豪征收。自2000年以來,盡管最富有美國人的財富幾乎實現了四倍增長,但遺產稅的稅收收入卻幾乎停滯不前。如果遺產稅能與財富增長保持同步,美國去年本可征收到約1200億美元的稅款。但實際上,稅務部門收到的遺產稅僅為這個數字的四分之一。
2007年,黃仁勛與妻子洛麗及他們孩子的合影
這筆因避稅而損失的收入,足以讓美國司法部的預算實現翻倍,并能使用于癌癥和阿爾茨海默氏癥研究的聯邦資金增加兩倍。
黃仁勛的避稅措施,堪稱研究超級富豪如何巧妙利用美國稅收制度漏洞的生動案例。他的避稅策略并非源自國會的明確許可,而是由一群極具創造力的律師精心策劃的,他們巧妙利用了聯邦法規的模糊用詞、法院的有限判例以及國稅局在個別案例中發布的裁決,這些裁決隨后成為了避稅操作的“潛規則”。
劉易斯克拉克法學院教授、被廣泛引用的遺產稅論文作者杰克·博格丹斯基(Jack Bogdanski)表示:“這些富豪有一群訓練有素、才華橫溢的律師,他們每小時收費高達1000美元,整天琢磨如何幫助客戶逃避遺產稅。指望國會有人能阻止這一切,恐怕是不現實的?!?/p>
紐約大學的稅法教授丹尼爾·赫梅爾(Daniel Hemel)估算,通過復雜的信托結構和其他避稅策略,最富有的美國人每年能夠無需繳納遺產稅便傳承約2000億美元的財富。
遺產稅相關規定的執行力度已有所減弱,部分原因在于國稅局因多年的預算削減而元氣大傷。在20世紀90年代初,國稅局曾審計了超過20%的遺產稅申報表。然而,到了2020年,這一比例已銳減至約3%。
隨著美國共和黨掌控白宮和國會,這一趨勢可能會進一步加劇,他們已在削減國稅局的執法預算。即將上任的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約翰·圖恩(John Thune)和其他國會山的共和黨人多年來一直試圖廢除遺產稅,稱其對家庭農場和小企業構成了不公平的懲罰。
然而,黃仁勛數十億美元的避稅策略——詳細記錄在他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提交的文件以及他的基金會向國稅局披露的信息中——充分揭示了遺產稅制度已被嚴重掏空的現狀。
知名信托與遺產律師喬納森·布拉特馬赫(Jonathan Blattmachr)評價道:“從遺產稅規劃的角度來看,這無疑是一次完美的操作,黃仁勛做得極其出色。”
01 “只有傻瓜才繳納遺產稅”
幾千年來,政府一直試圖減緩家族財富的積累。古羅馬的奧古斯都·凱撒(Augustus Caesar)就通過征收死亡遺產稅來控制財富的傳承。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思想奠基人亞當·史密斯(Adam Smith)也曾批評財富繼承制度。安德魯·卡內基(Andrew Carnegie)也說過:“通過在死亡時對遺產征收重稅,也是國家對自私的百萬富翁不值得尊重的人生的一種譴責?!?/p>
美國在1916年采用了現代遺產稅。近幾十年來,國會中的共和黨人成功地削弱了這一稅種,降低了稅率,并提高了免稅的遺產金額。如今,一對已婚夫婦可以免稅轉移大約2700萬美元的財富,而超過這個數額的部分通常會按照40%的稅率征稅。
億萬富翁們將避稅視作一種消遣活動。美國投行高盛前高管、曾任當選總統唐納德·朗普(Donald J. Trump)第一屆政府首席經濟顧問的加里·科恩(Gary Cohn)曾幽默地表示,“只有傻瓜才繳納遺產稅”。
顯然,黃仁勛絕不是愚笨之人。1993年,他與另外兩名工程師在加州圣何塞的丹尼餐廳(Denny’s)靈感突發,構想出了一種功能強大的新型計算機芯片,這一創意后來奠定了英偉達的基礎。該公司起初專注于3D圖形芯片的研發,但在21世紀初,其業務范圍逐漸擴展至其他領域,例如為特斯拉電動汽車提供半導體產品。
02 利用“I Dig It”策略避稅
2012年,黃仁勛與其妻子洛麗(Lori)邁出了第一步行動,旨在使其財產免受遺產稅的困擾。
根據黃仁勛提交的證券文件顯示,他們設立了一個名為“不可撤銷信托”的金融工具,并將58.4萬股英偉達股票轉入其中。這些股票在當時的價值約為700萬美元,但它們最終將節省數倍于此的稅收。
黃仁勛夫婦此舉借鑒了20年前的一個成功案例,即1995年美國國稅局批準的一項交易先例,稅務專家將其稱為“I Dig It”。(這是對所涉及金融工具名稱的惡搞,即故意有缺陷的贈與人信托。)
“I Dig It”的優勢之一在于,它不僅能夠大幅度規避遺產稅,還能有效避免聯邦贈與稅。遺產稅是針對富翁在世時轉讓給繼承人的資產征收的,其目的主要在于維護遺產稅的征收體系。否則,富人可能會選擇在生前將所有財產捐出,以規避遺產稅。
以下是“I Dig It”策略的工作原理。假設富豪約翰·多伊(John Doe)決定將其1000萬美元現金捐贈給一個信托基金,旨在為子女提供保障。只要他尚未達到2700萬美元的贈與稅豁免額度,他就無需為此筆捐贈繳納贈與稅。隨后,該信托基金可以利用這1000萬美元,再加上多伊提供的貸款,來收購價值1億美元的股票。根據美國國稅局1995年的裁決,這些股票在多伊去世時無需繳納遺產稅。
此外,“I Dig It”策略還有一個額外的好處。假設信托基金持有的股票價值飆升了十倍,那么這些增值部分也無需繳納遺產稅。然而,這可能會引發高達2.14億美元的資本利得稅賬單,即9億美元的收益按23.8%的稅率計算。但根據國稅局的另一項裁決,多伊可以代表信托基金繳納這筆稅款,而不會被視為給其繼承人的額外贈予。
否則,如果信托基金自行支付資本利得稅,那么留給后代的財富將會大幅減少。
“I Dig It”策略極其復雜,但同時也極為有利可圖。圣路易斯資深信托和遺產律師邁克爾·穆里根(Michael D. Mulligan)曾協助制定這一戰略,他將其稱為“不斷饋贈的禮物”。
根據提交給法庭和證券監管機構的文件顯示,一大批超級富豪都采用了這種策略的各種變體。
媒體大亨梅爾·卡馬辛(Mel Karmazin)的家族就使用了多個“I Dig It”策略。底特律活塞隊的前老板比爾·戴維森(Bill Davidson)則利用這一策略成功避稅超過27億美元。米特·羅姆尼(Mitt Romney)在經營私人股本公司貝恩資本期間也采用了這種技巧,并在2012年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時提出了廢除遺產稅的主張。
美國國稅局對一些它認為過于激進的避稅措施提出了質疑。戴維森最終與國稅局達成了和解。該機構聲稱,卡爾馬辛家族的安排“缺乏經濟實質”,并要求補繳240萬美元的稅款。但據卡馬辛家族的一名律師透露,國稅局最終放棄了大部分論點,并僅收取了大約10萬美元的稅款。
在黃仁勛的案例中,證券備案文件中提供的細節有限,但包括穆里根在內的多位專家表示,幾乎可以肯定,這是一次經典的“I Dig It”贈與、貸款和出售交易。
黃仁勛在2012年轉入其信托基金的股票,如今價值已經飆升至30多億美元。若這些股份直接傳承給黃仁勛的繼承人,他們將面臨高達40%的遺產稅,這意味著稅款可能超過10億美元。然而,通過信托基金的安排,這份巨額遺產可能僅需支付不超過幾十萬美元的稅費。
03 設立GRAT金融工具避稅
不久,黃仁勛夫婦在減少遺產稅方面又邁出了一大步。證券備案文件顯示,2016年,黃仁勛設立了幾家被稱為“授予人保留年金信托”(GRAT)的金融工具。
他們借用了多年前為沃爾瑪聯合創始人的前妻奧黛麗·沃爾頓(Audrey Walton)發明的策略。從1993年開始,沃爾頓將價值約2億美元的股票轉讓給了兩個GRAT。問題是,信托公司最終必須償還沃爾頓所持股票的價值,外加一些微薄的利息。如果股票的價值上漲超過了必須償還的金額,信托公司可以免稅保留剩余的部分。
美國國稅局曾對這一安排提出過異議。但在2000年,美國稅務法院的一名法官支持其合法性。紐約大學的赫梅爾教授說,國稅局原本還可以從其他方面對GRAT的使用提出質疑,但該機構最終“妥協了”,基本上允許使用信托作為逃避遺產稅的可接受方案。
億萬富翁們注意到了這一點。高盛首席執行官勞埃德·布蘭克費恩(Lloyd Blankfein)、賭場大亨謝爾登·阿德爾森(Sheldon Adelson)、石油投資人哈羅德·漢姆(Harold Hamm)、有線電視巨頭約翰·馬龍(John Malone)和查爾斯·多蘭(Charles Dolan),以及設計師拉爾夫·勞倫(Ralph Lauren)等人都在沃爾頓案判決后不久設立了GRAT,以此幫助他們的家族總共避免了數十億美元的未來稅款。
在巴拉克·奧巴馬(Barack Obama)總統任期內,美國財政部曾多次試圖加大打擊逃避遺產稅的力度,提議限制GRAT和“I Dig It”策略的使用。但是這些提議在國會被否決了。在特朗普首次執政期間,財政部長史蒂文·姆努欽(Steven Mnuchin)本人就是GRAT的用戶,他阻止了修補該漏洞的努力。
2016年,黃仁勛夫婦在他們的四個新GRAT中投入了300多萬股英偉達股票。這些股票當時價值約1億美元。如果這些資產的價值上升,他們的兩個成年子女將獲得免稅的意外之財,他們目前都在英偉達工作。
事實正是如此。數據公司Equilar整理的證券文件顯示,這些股票目前價值超過150億美元。這意味著,黃仁勛家族可以避免繳納大約60億美元的遺產稅。
如果屬于黃仁勛的信托公司出售這些股票,那將產生一筆巨額的資本利得稅——根據英偉達目前的股價計算,將超過40億美元。不過,黃仁勛夫婦可以代表信托基金支付這筆賬單,而不將其視為贈予繼承人的應稅贈與。
04 通過做慈善避稅
從2007年開始,黃仁勛采用了另一種方法,可以進一步減少其家族的遺產稅。這一策略包括利用他和妻子的慈善基金會。
黃仁勛向黃仁勛及洛麗基金會捐贈了英偉達的股票,這些股票在捐贈時價值約3.3億美元。由于此類捐贈可抵稅,這意味著它們在捐贈發生的年份里減少了黃仁勛夫婦的所得稅賬單。
基金會必須每年向慈善機構捐贈至少相當于其總資產5%的善款。但黃仁勛及洛麗基金會和許多億萬富翁的基金會一樣,通過向所謂的“捐贈者建議基金”(DAF)大量捐款,滿足了這一要求。
這些基金是由捐贈者管理的資金池,其使用范圍受到嚴格限制,不允許用于購買汽車、度假屋等非慈善目的。然而,基金可以投資于捐贈者朋友的企業,或捐贈資金以命名捐贈者子女心儀大學中的建筑物。
值得注意的是,稅法中存在一項重大漏洞:捐贈者建議基金無需實際向慈善機構捐款。當捐贈者離世時,基金的控制權可立即轉移給其子女,且無需繳納遺產稅。
近年來,黃仁勛及洛麗基金會高達84%的捐款都流向了其捐贈者建議基金GeForce,這一名稱顯然是在向英偉達游戲芯片致敬。黃仁勛夫婦捐贈的英偉達股票當前市值已接近20億美元。
盡管該基金無需公開其資金使用情況,但基金會方面表示,這些資產將專用于慈善事業,包括高等教育和公共衛生等領域。英偉達發言人也證實了這一點。
此外,還有一項額外的好處不容忽視。根據英偉達當前的股價,向該基金的捐贈為黃仁勛節省了約8億美元的遺產稅。